支持移動電子商務應用。對整合餐飲住宿、旅游票務、金融支付、消費購物、社區家政、醫療保健、教育培訓和文化娛樂等服務資源,構建便民電子商務服務平臺的企業,按其實際投入平臺建設和宣傳推廣費用(人工成本除外)的30%,給予平臺建設單位最高不超過60萬元一次性補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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