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科技成果轉化。
1.申報。相關企業(單位)向區經科信局提出認定申請。
2.受理。區經科信局對申報材料進行形式審查,合格的,予以受理;不合格的,現場向相關企業(單位)作出說明并退回申請材料。
3.審核。區經科信局將受理合格的申報材料交區經科信局科技管理科,由區經科信局牽頭會同區級相關部門、專家對申請材料進行審核、對申請對象進行評審認定。審核通過后,按程序報區人才工作領導小組會議審定。
4.資金發放。審定通過后,區委組織部(區人才辦)按程序將相關資金撥區經科信局,由區經科信局向申請對象一次性發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