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瀘州市區域內注冊(登記),具有獨立法人資格及從事相關服務的資質、能力,連續運營滿一年及以上,且符合以下條件:
(一)主營業務是為中小微企業提供綜合性或專業性的社會化服務,積極組織并參加中小企業公共服務活動,具有一定的政務輔導和引導作用。
(二)具備與服務業務相配套的財務實力、固定服務場所和必備的服務設施(設備)。
(三)具備開展服務的專業人才隊伍,從事為中小微企業服務的人員數量不少于5人,人才隊伍中大專及以上學歷的人員比例達80%,具有中級及以上職稱專業技術人員比例達50%。其中:敘永縣、古藺縣等偏遠區縣服務機構從事為中小微企業服務的人員數量不少于4人,中級及以上職稱專業技術人員比例達40%。
(四)服務業績優良,年組織開展相關公益性服務活動3次及以上,線下年服務中小微企業60家次及以上,服務對象滿意度80%及以上。其中:敘永縣、古藺縣等偏遠區縣服務機構線下年服務中小微企業40家次及以上。
(五)管理制度健全,服務流程規范,服務收費標準合理,具有一定的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且對中小微企業的服務收費有明確的優惠規定。
(六)整體信譽良好,服務機構和主要負責人近一年在運營管理中無違法違紀行為、無不良信用記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