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條促進二手車交易市場規范發展。結合我區城市總體規劃和產業發展導">
支持二手車行業發展
第七條促進二手車交易市場規范發展。結合我區城市總體規劃和產業發展導向,科學布局和引導二手車交易市場建設,引導散亂二手車商劃行歸市,支持二手車經銷企業向交易市場聚集。對存量二手車交易市場予以合理引導和規范提升,加大二手車行業領域聯合執法檢查力度,對于選址不合理或管理不規范的臨時二手車交易市場鼓勵轉型升級或進行有序取締。除新招引的重大投資項目外,原則上不新增二手車交易市場。[責任單位:區商務局,區公安分局、區城管局、區綜合執法局、區行政審批局、區市場監管局、區消防救援大隊、各鎮(街道)]
第八條促進二手車企業規范化經營。支持成立二手車行業聯盟,發布二手車優秀示范企業名單,引導二手車企業依法依規誠信經營。建立二手車交易重點關注名單制度,對存在欺詐交易行為、不配合消費糾紛處理及有其他違規行為,且限期未整改完成的二手車企業,納入重點關注名單實施動態管理并向社會公開發布。(責任單位:區商務局,區公安分局、區市場監管局、區稅務局)
第九條促進二手車企業規模化發展。支持二手車經營市場主體加快達限入統,對首次“上限”且次年前兩季度每月均實現正增長的二手車企業,給予企業經營管理團隊12萬元一次性獎勵。對月度入庫企業,在上述獎勵基礎上額外給予企業經營管理團隊4萬元一次性獎勵。[責任單位:區商務局,成都天府國際生物城管委會、航空經濟區管委會、成都雙流經開區管委會、成都芯谷發展服務局、空港產業促進中心、各鎮(街道)]
支持汽車銷售企業擴大二手車銷售規模,對符合條件的汽車銷售企業,從2024年1月1日開始,按企業年度二手車銷售額的0.5%給予獎勵。上級有同類支持政策的,企業可同時享受,上級同類政策獎勵資金要求區級承擔的部分與本條款所涉獎勵資金之和不超過企業年度二手車銷售額的0.5%。[責任單位:區商務局,成都天府國際生物城管委會、航空經濟區管委會、成都雙流經開區管委會、成都芯谷發展服務局、空港產業促進中心、各鎮(街道)]
對符合條件的汽車銷售企業,每完成一輛二手車交易過戶,補貼過戶交易費用200元,單一企業補貼最高不超過100萬。[責任單位:區商務局,成都天府國際生物城管委會、航空經濟區管委會、成都雙流經開區管委會、成都芯谷發展服務局、空港產業促進中心、各鎮(街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