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項目支持范圍為稅收和統計關系均在武侯區,且未發生過違法違紀行為的各類創新創業載體和創新創業企業,創新創業載體應以注冊在武侯區內的創新創業企業為服務對象;
(二)從各類創新創業載體畢業且稅收、統計關系未遷出武侯區的創新創業企業畢業3年內取得的各種資質和獎勵,均納入為其提供孵化服務的創新創業載體運營績效統計;
(三)孵化場地屬租用、合作及無償使用的,申報時須保有1年以上場地使用期限;
(四)項目申報單位、項目負責人須簽署誠信承諾書,項目申報單位要加強對申報材料審核把關,嚴禁夸大不實,甚至弄虛作假,一經發現將取消項目申報單位三年內申請武侯區“雙創”政策的資格,并不予推薦項目申報單位申報成都市及以上政府的“雙創”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