參會人員
(一)2023年各區縣高企培育庫企業(2023年擬申報高企認定的,列入近年高企培">
(一)2023年各區縣高企培育庫企業(2023年擬申報高企認定的,列入近年高企培育的)技術和財務工作人員各1名;
(二)各區縣、高新區科技部門相關負責人1名;
(三)科技服務機構(企業),科技企業孵化器、眾創空間、大學科技園管理負責人、財務負責人各1名;
(四)其他需要參加培訓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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